杨涛(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近日,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简称《举措》),重点围绕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加强财政政策引导,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完善科技金融生态等七个方面内容,提出了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
众所周知,发展新质生产力并努力提升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已经成为我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对此,金融助力科技创新成为新时期金融改革与发展必须做好的首篇“大文章”。《举措》的推出恰逢其时,并且围绕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呈现出几方面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
首先,创业投资作为科技金融生力军,一定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主战场,因此亟待完善体制优化与保障。在经历多年发展与探索之后,我国创投行业不断壮大,但与支持科技创新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规模、质量、功能等的不足。究其原因,既有行业机构自身能力的问题,也有“募投管退”全链条的挑战,解决后者问题,很大程度上需要体制机制改革与政策优化。因此,《举措》的重点一是努力拓宽包括保险资金在内的各类创投资金来源,充实支持科创的耐心资本规模;二是考虑到国有投资机构掌握了较多资本,也是创投行业的重要主体,因此亟待改革其管理与考评机制,真正让其“放开手脚”大力支持科创企业和项目;三是真正能够让创业投资项目“退得出”,从而形成创投资金与科技企业合作共赢的良性循环。当然,正如《举措》强调的“落实好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同样可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其次,高效的风险管理是做好科技金融的重要支撑。众所周知,科技创新的风险与不确定性非常突出,可能因为外部环境与政策、技术路线与创新项目的难度与复杂性、创新者自身能力与实力局限性等,而导致创新失败或达不到预期目标。这就会使金融支持科创面临更突出的挑战,除了金融机构自身需具备更高风控能力,还需要保险、担保等外部的风险分散和增信模式予以保障。例如,2025年初德国电动垂直起降(eVTOL)飞行器独角兽Lilium和Volocopte先后申请破产,就给许多知名投资机构带来巨大损失。《举措》指出要“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事实上,由于缺乏历史数据、风险评估模型不成熟,科技保险定价难以运用大数法则,这也离不开《举措》提出的监管激励保障政策。《举措》还强调要“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应该说,融资担保通过发挥增信和分险功能,能够进一步改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
再次,做好金融科技的关键不仅在于金融供给侧,更需着眼于科技企业的需求侧。《举措》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拓展创新积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也是抓住缓解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痛点。科技部自2020年起在国家高新区试点“创新积分制”,目前进一步扩展到全国,主要涵盖技术创新指标、成长经营指标、辅助指标等,可用于对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进行量化评价。我们看到,虽然有诸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都在试图评估科技企业信用状况,但还缺乏成熟而标准的方法,也没有全国范围内的共识基础。对此,创新积分制有助于深入发掘企业需求侧特征,更好地让金融机构了解和研判科技企业状况,从而依托创新积分进行增信授信和投融资支持。
最后,在推动金融制度型开放的背景下,科技金融也需构建开放创新生态。《举措》强调“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和“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也是新形势下推动科技金融活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重要选择。虽然全球格局变得日益复杂,但在跨境与开放条件下,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将为各国都带来新的合作红利,并且适度对冲技术脱钩的风险。如自2024年6月以来,科创板上市公司境外收入突破4300亿元,已发起14单跨境收购交易;同时,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摩根士丹利、高盛、瑞银等外资巨头大举布局中国科技股。可以预见,通过支持科技金融的双多边交流合作,将助推科技企业发展壮大与金融机构拓展新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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