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我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回复信件了,我的商标没有被撤销,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解决了大难题”,近日,安徽省祁门县某茶企的陈老板来到祁门县市场监管局十分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道。
2025年初,陈老板来到祁门县市场监管局咨询,称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挂号信,信中称他的注册商标被山东一家公司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简称“撤三”申请),要求他在限定期限内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否则该商标将会被撤销。起初他担心这是一种新型诈骗方式,便专程前往祁门县市场监管局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工作人员在仔细查看信件后,确认该信件是真实信件,且回复期限已临近,便将其间的利害关系向陈老板进行讲述。陈老板听后十分着急,因为该商标是他2018年申请注册的,已经使用了近七年,如果撤销将会对企业造成很大损失和影响。工作人员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依据和现实情况向陈老板一一讲解,帮助其分析注册商标使用情况,收集证据资料后按要求寄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陈老板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的使用证据有效,山东某公司的撤销申请理由不成立,商标注册予以维持,陈老板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
在此,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商标满足了“没有正当理由”而且“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面临被撤销的危险。商标被“撤三”成功后,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注册专有权。
商标的使用证据包括相应的销售合同与发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资料、电商平台记录、质检报告等。通过一系列具有关联性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确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商业使用。为了有效避免注册商标遭遇被撤销的风险,建议商标注册人在日常的使用中,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并有意识地保存商标使用证据,建立商标使用保护档案。(王麟铭)